The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the OECD has developed progressively since the mid-1990s. A Key Partner of the OECD, China participates as Member, Associate or Participant in nine OECD bodies and adheres to seven OECD legal instruments.
The OECD was honoured to support China’s G20 Presidency and is proud to support the country's reform process during an important period of rebalancing and structural adjustment that will put the economy on a more inclusive and more sustainable path of development.
17. 可持续、平衡和包容性增长 . 15
可持续、平衡和包容性增长
经合组织每两年针对成员国和关键伙伴经济体发布
《经济调查》, 对其主要经济挑战进行深入分析,并借
鉴国际最佳实践提出改革方案。第五期《中国经济调
查》由经合组织与中国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共同合作
编纂,将于2017年3月在北京发布。该《经济调查》
讨论了经济发展前景和挑战,就如何推动可持续、包
容性增长提出建议,并着重阐述了公司绩效和社会政
策。
www.oecd.org/eco
www.oecd.org/eco/growth/goingforgrowth.htm
Source: China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OECD – Income Distribution Data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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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OECD MSTI database.
Source: China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OECD – Income Distribution Data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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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顶层20%与底层20%的可支配收入对比,
2015
提高公司活力和绩效
研发经费高于部分OECD国家,2014年或最新
59. 附录
附录 . 57
经合组织法律文书
基于经合组织委员会进行的实质性工作,经合组织编
写了多项法律文书,很多已经成为全球标准。这些
文书基于秘书处完成的深度分析和报告,涉及话题广
泛。经合组织法案(即经合组织理事会通过的法律文
书)有以下类型 :
决定对所有缔约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尽管决定不是
国际条约,其中涵盖的法律义务却与国际条约项下的
义务是同一类别,缔约方必须要执行决定,并采取必
要措施。
建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惯例赋予了建议巨大的道
德力量,代表缔约方的政治意愿,缔约方被期望尽其
所能执行建议。
在经合组织框架内起草的其他法律文书:
l 宣言是庄严的文本,列出了缔约方同意遵守的相对
严谨的政策承诺。
l 安排和谅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们是部分成员以
及/或者非成员在经合组织框架下磋商或接受的法
律文书。
l 国际公约可以在经合组织框架下达成,对缔约方具
有法律约束力,可能包括成员和非成员。
让中国和其他伙伴国向经合组织的法律文书靠拢是经
合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协同一致的工
作,以期进一步将中国和其他伙伴国的视角纳入经合
组织的标准制定活动。中国和其他关键伙伴国参与起
草新文书和修订现有文书,对于保证这些文书的全球
相关性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
中国目前遵从的经合组织法律文书如下:
决定:
l 《经合组织理事会关于修改经合组织农业和林业拖
拉机正式检测的标准规定的决定》(始于2015年)
宣言:
l 《经合组织面向全球化和数字化时代的科学、技术
和创新政策大田部长宣言》(始于2015年)
l 《税务事项信息自动交换宣言》(始于2014年)
l 《援助实效问题巴黎宣言》(始于2005年)
l 《关于公共资金研究数据使用权的宣言》
(始于2004年)
l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宣言》
(始于2004年)
国际公约:
l 《税收事务行政互助多边公约》(始于2013年)
60. 58 .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互动
参与经合组织机构和项目
非经合组织成员国也能受邀参加经合组织委员会的工
作,参与程度分为三个层次:
l 成员/伙伴方参与委员会、项目或法律文书的起草
或修订工作,一般没有时限,通常与经合组织成员
国拥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参与和吸纳新成
员相关的讨论。
l 参与方参加经合组织机构的事务,通常也没有时
限,但不得参加列为保密等级的讨论。
l 受邀方每次只受邀参加一次会议,只能参加非保密
等级的会议。
中国参与的经合组织机构和项目:
成员身份:
l 经合组织发展中心及其管理委员会(始于2015年)
l 国际运输论坛及经合组织/国际运输论坛交通研究
委员会(始于2011年)
l 税收透明度与信息交换全球论坛(始于2009年)
l 经合组织农业与林业拖拉机官方测试标准(始于
1988年)
伙伴方身份:
l 财政事务委员会信息交换和税收遵从第10工作组 (
始于2014年)
l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始于2013年)
参与方身份:
l 学生能力国际评估计划(始于2006年)
l 财政事务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始于2004年)
l 科学与技术政策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始于2001
年)
除了参与以上经合组织机构和项目外,中国还参与以
下经合组织亚洲网络:
l 经合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研究所亚洲资本市场改革
圆桌会议(“东京圆桌会议”)
l 经合组织-亚洲公司治理圆桌会议
l 亚洲开发银行/经合组织亚太地区反腐败倡议
l 亚太经合组织/经合组织监管改革合作倡议
l 亚洲高级预算官员网络
l 经合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研究所亚洲劳动移徙圆桌
会议
l 经合组织东南亚就业和技能战略倡议
l 经合组织发展中心—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
公室联合亚洲区域圆桌会议
中国也是国际能源署的联盟国家(2015年起)。
今天的经合组织:更好的政策,更美好的生活